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既有住宅加裝潮州電梯提取使用力度。
擴大提取適用范圍。依照全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規定,實施加裝電梯的房屋,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規劃許可意見)的,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中個人所需支付的建設資金。
簡化申請提取材料。實施加裝電梯的房屋,申請人憑加裝電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規劃許可意見)、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產權所屬單位對房產使用人等有關情況的說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優化提取額度和頻次。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可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樓層差異,確定各樓層住戶加裝電梯提取額度標準,并對申請人提取金額采取既定額度審批的方式。自加裝電梯項目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規劃許可意見)之日起,在不超出本戶提取限定額度情況下,申請人在五年內可一次或多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拓寬申請提取對象。房屋所有權人(或房產使用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不足或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本戶加裝電梯所需支付的建設資金時,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請將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繳存余額用于補足所需支付的建設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