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裝汕頭電梯以改善和方便居民上下樓為導向和符合“安全、適用、經濟和節約用地”。加裝電梯建筑設計應當做到平面布局合理,注重與原有建筑及相鄰建筑的協調,盡可能減少對周邊房屋建筑的影響。
擬加裝電梯的房屋建筑應處于正常穩定的使用狀態,建筑本身無嚴重的不均勻沉降、傾斜和結構性損傷等情況,能夠滿足房屋正常安全使用要求。設計的新建電梯井道和平臺結構連為一體,并與原樓梯間相鄰,且能夠獨立并承擔恒荷載、活荷載、風荷載等和地震作用。
對通過新增電梯候梯廳和連廊實現平層入戶的,應嚴格控制候梯廳和連廊的面積。并符合:
(一)新增連廊應當遵循就近入戶,控制連廊跨度與外挑尺寸,原則上凈寬不超過1.2米,凈長不超過1.5米。同時應確保候梯廳及連廊敞開。
(二)新增連廊只可延伸至原樓梯間相鄰第一開間范圍內,并滿足防火規范相關要求。
(三)應保留原樓梯間的自然通風、采光和消防疏散功能。如不能滿足,應增加補救措施。
(四)新增候梯廳和連廊均為公共空間,嚴禁加建改建擴建以擴大住宅套內使用面積。嚴禁設置安裝入戶門,將候梯廳、連廊變為業主的獨用空間。
(五)嚴禁通過擴建既有住宅陽臺或新建陽臺實現平層入戶。嚴禁通過板式陽臺實現平層入戶。
受托單位(實施單位、設計單位等)應當積極做好對委托業主的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加裝電梯的方案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