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區的業主向我們反映回家坐普寧電梯居然需要付款,業主稱每次坐電梯時,旁邊就會有一個物業派的保安,他專門查看誰沒給錢,若不給就不讓坐電梯。
電梯費用根據樓層的高低有所不同,2樓是400塊,這是起步價,之后每增加一層多40塊,以此類推,樓層越高交錢越多,其中一位住在15層的業主交了920塊!這個價格高得離譜,業主現在都不敢出門,生怕回來時又要交錢,一天上班才掙那么點工資,到家還要交電梯費,誰能吃得消。
業主介紹,房子是100多萬買的,交房之前物業沒告知有電梯費這一說,交房后就突然收費了!業主認為物業各方面費用都交過,為啥還要另外交個電梯錢,期間找人家退錢,就是找各種理由拒絕。
對此,記者帶領廣大業主找到物業負責人,對方稱電梯屬于特種設備,使用期間要保證業主的安全,電梯里本身是不允許承載裝修期間的沙石和瓷磚的,但為了方便業主裝修,就收了費用。
這個說法還真是第一次聽說,至于收費是否合理,律師表示:根據物權法規定,電梯的所有權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已經簽訂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也已經繳納了相關物業費用,物業公司無權以任何理由,向業主要求支付電梯使用費用。
對此,物業負責人向大家道歉:“收這個費用確實有點牽強,對于公司之前的一些失誤,向業主說聲抱歉,后續會將交的電梯費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