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汕頭市既有住宅加裝汕頭電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的通知
各縣(市、區)加梯辦、開發區加梯辦: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是連續三年寫入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的民生“關鍵小事”,也是今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實事之一。為了更好地辦好該項民生實事,現就對我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及規范設計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著眼確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科學性、安全性,對于列入負面清單的既有住宅,不予同意加裝電梯。負面清單內容如下:
1.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C、D級的既有住宅;
2.無樁基礎、構造柱、圈梁,且樓板為多孔板的既有住宅(樓板為多孔板,但有樁基礎、構造柱和圈梁的可列入);
3.電梯擬加裝位置已埋設有無法移位的化糞池等管線(網)的既有住宅;
4.無合法權屬證明的既有住宅;
5.集體土地上的既有住宅;
6.已列入房屋被征收計劃或棚戶區改造范圍的既有住宅;
7.文物保護范圍內的既有住宅;
8.經排查為疑似危房,未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的既有住宅(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后,根據鑒定結論,按清單第2項確定);
9.侵占城市道路和消防通道,影響車輛通行,不能滿足消防安全的既有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