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加裝汕頭電梯難,近期再次成為焦點。一小區取得了加建電梯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但因為有低層業主反對,沒法動工建設。
低層業主為什么反對?分歧能通過協商化解嗎?低層住戶反對,加建電梯工程無法施工
一棟9層的樓梯住宅。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向該樓業主頒發了加建電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月,加建電梯工程準備施工,遭到2樓03戶業主黃女士的反對。黃女士表示,高層業主沒有與她協商加建電梯一事,并要求她分攤電梯費用,所以不同意施工。
高層業主吳女士、梁女士則表示,加梯小組曾向203戶征求加建電梯的意見,但203戶沒有明確表態同意或不同意。
在該樓唯一的進出通道上看到了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貼出的加建電梯工程批前公示,公示日期是今年1月4日至23日。公示內容顯示,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增設電梯,符合《汕頭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的規定。
吳女士說,公示期間,沒人提出反對意見,所以國土部門按規定在今年2月頒發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03戶則表示,國土部門下發的《關于進行批前公示的函》明確,增設電梯要充分征求、聽取該樓業主、四鄰業主及利益關系人意見,但高層住戶沒有做到這一點。
目前,加建電梯工程因底層住戶反對、阻止,現處在暫停狀態。
兩次協商無果,居委會將繼續組織協商
由于高層業主和低層業主間未能就加建電梯工程達成一致意見,街道綜治辦、司法所及社區居委會已經介入協調,召開了2次協調會。203戶認為,加建電梯后會影響房子的采光通風。其沒有提出經濟賠償,但是有兩點訴求:一是眾業主共同處理好公用化糞池存在的問題;二是不承擔加裝電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可享有電梯的無償使用權。
高層業主代表回復,愿意免去203戶8年的電梯維保費用,但要繳納電費,并同意清理化糞池,但要求在電梯井道開建后再清理化糞池。
對此,203戶表示愿意協商解決問題,但須依照法律程序進行。社區居委會表示,居委會將繼續組織雙方協商,力圖促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