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電梯安全專項檢查時,現場發現一名維保人員正在對該小區的揭陽電梯進行維保登記,執法人員走進一看“嘿,怎么是6月30日的維保記錄?”,此時維保人員并未發現執法人員的到來,低頭邊記錄邊呢喃到:“就是為了省事、圖個方便提前記錄而已。”,抬頭時維保人員發現了執法人員的到來,說出去的話收不回來,作假的記錄也來不及遮掩,維保人員一臉懊悔。市場監管局已對相關責任單位立案調查。
關于維保記錄的正規程序一般是:電梯維保工維保電梯后(一般有物業跟隨),物業要簽字確認其是否維保,每15天進行1次半月維保,每次一式二份,物業和維保單位各一份。維保記錄不僅要提供給監管部門和檢驗機構查看,業主也可隨時查看電梯維保情況。
然而,
為什么電梯維保公司冒著被立案調查的風險,仍屢見造假呢?
為什么雖然只是一紙清單,監管部門就要立案調查呢?
為什么業主對與服務自己的電梯公司總站在對立面呢?
我們從各個渠道,摘取了三方面一些有代表性的部分回答,如下:
維保工:壓力山大,無暇東顧
根據電梯安全技術規范TSG T5002-2017的要求,半月維保的內容為31項,根據粗略統計,對于10層左右的電梯,從拿工具出發到完成維保工作,至少需要3個小時,還不算填寫維保記錄、找物業簽字、處理文檔的時間。
按照100元/臺的維保價格,維保工至少維保40臺電梯,才能保證到手工資到達3000元。除了正常開展的維保任務,還要接受各個監管部門督查檢查、處理電梯故障等,幾乎沒有一天能閑下來。如果維保電梯的數量到了50臺,工作量和壓力基本就到了極限,如果維保電梯的數量到了60臺以上,一些不負責任的維保工就開始想一些歪門邪路。
監管部門:維保記錄都造假,還怎么落實主體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明確要求,要按照規定開展電梯維保,這是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如果電梯維保造假,應依法依規進行立案調查、處理。隨著我國電梯保有量不斷增加,電梯監管人員的數量卻遠遠沒有跟上。監管部門除了按照要求開展日常電梯監督檢查、電梯維保質量抽查外,電梯安全主要依靠電梯維保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