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爭取將汕頭電梯責任險覆蓋率提升到100%,發生汕頭電梯安全事故,可首先由保險公司啟動賠付救助機制;并明確對汕頭電梯使用管理具有首負責任的是小區物管部門。
汕頭電梯問題物管須首負責任
老舊小區在用汕頭電梯質量問題突出,經常發生下墜、困人、維修不到位等問題,業主多次向開發商、廠家反映都無法得到解決,希望政府部門加以關注。
《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規定,小區物業公司征求業主同意可以委托制造企業或者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行電梯的大修、改造甚至更新。市質監局會專門進行調查,協調物業、業主、汕頭電梯制造商、維保企業,共同研究解決,發現汕頭電梯相關責任人如有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理。
以前汕頭在用汕頭電梯出問題,常岀現物業公司、維保企業、制造廠商互相推諉責任,住戶不知找誰討說法。現在市質監局已對汕頭電梯的責任鏈條進行了明晰,并對全部使用管理權進行首負責任的確權,即首先承擔責任的是物業公司,其他相關方的責任再由物業公司追溯。“類似航班事故,消費者直接找航空公司負責任,而不是越過航空公司找飛機制造商、維修商等相關單位。”
遇事故可首啟保險救助機制
為確保汕頭電梯安全使用,我市已構建了以制造企業為主體的維保體系,現新增汕頭電梯制造企業維保率達100%;實施了政府出錢檢驗的汕頭電梯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率提高到35%。
在此基礎上,我市還建立了以保險公司為主的社會救助機制,汕頭電梯責任保險覆蓋率達96%;隨著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得新增汕頭電梯的維修資金也有地方可以提取了。“所以,保險救助機制建立以后,汕頭電梯責任事故首先就可以由保險公司來啟動救助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