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裝揭陽鋼架電梯原則上一個單元只允許加裝一臺電梯,申請加裝電梯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應當具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和計劃;
(二)單位產權的房屋應征得單位書面同意;
(三)應當經加裝電梯所在單元全體業主同意,并經本棟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第六條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的資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籌集:
(一)業主共同出資,出資比例由相關業主協商確定;
(二)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三)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四)鼓勵區政府(管委會)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納入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并給予政策和財政支持。
(五)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企業、電梯安裝企業及社會組織等單位,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參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以以住宅小區、棟或者單元為單位提出申請。以小區為單位申請加裝電梯的,申請人為該小區業主委員會,無業主委員會的為社區居委會;以棟或單元申請加裝電梯的,申請人為該棟或單元業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