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電梯半月維保未對底坑環境進行維護保養,未達到《電梯維護保養規則》等相關要求,xx維保單位合肥華升電梯工程有限公司被罰。
據悉,執法人員巡查過程中發現,底坑有大量垃圾,懷疑汕頭電梯維保單位未對底坑環境進行保養。查看最近一次維保記錄為2022年1月20日,底坑環境一項的保養結果為清潔,詢問維保員得知其未進行清掃。
經初步審查,xx維保單位,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申請予以立案,做進一步調查。
執法人員現場提取了維護保養記錄,經詢問汕頭電梯維保記錄中簽字的維保人員、電梯使用單位電梯安全管理員,均確認維保人員未對東梯進行底坑環境清掃,但其在半月維保記錄中勾選完成該項目的維護保養。
據悉,小區汕頭電梯維護保養記錄顯示達到《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附件A中半月維護保養項目底坑環境的基本要求:清潔,無滲水、積水,照明正常,但實際當日當事維保人員未對6棟樓東梯底坑進行清掃,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維保。
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xx公司半月維保未對底坑環境進行維護保養,未達到《電梯維護保養規則》相關要求,違反《電梯維護保養規則》等有關規定。依據相關法規,該局對涉事公司罰款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