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普寧電梯擾民問題在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和縣住建局有投訴和反映問題的業主為薛某某一戶,裝修房屋,裝修期間裝修工人向反映其房屋存在震動異響,經薛某某及家人現場核實后便停止施工。
隨后多次向物業公司、開發企業、12345及相關部門反映,涉及部門經過調解協商沒有達到滿意結果。
經現場核實和經備案房屋設計圖紙對比,發現薛某某現住房室內結構、房屋樓頂上面結構發生了改變,據薛某某講,原業主王某某私自進行了改建,為增大客廳面積而拆除了小屋3面墻體,形成了電梯井道電梯承重墻作為了客廳墻體。
為增加住房面積,又在其住房樓上面修建了磚混結構房屋,其墻體與屋頂面用鋼筋水泥現澆與電梯機房相連。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認為,這些結構改變,造成了電梯運行震動和聲音傳遞增大的可能。
為了解其他用戶是否存在類似的問題,對同戶型同樓層的房屋,不同樓幢的同戶型同樓層同結構房屋現場入戶了解,未發現所投訴描述噪音較大的問題,電梯運行聲需仔細靜聽才能聽見。
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下達停止裝修限期恢復房屋結構的書面通知;恢復結構后,由開發商聘請第三方公司進行噪音檢測,根據檢測結果采取相對應的解決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