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未登記普寧電梯使用。充分發揮基層市場監管所“哨兵”作用,以用于經營性使用的居民自建房、別墅、民宿(含農家樂)等民用建筑為重點,部署全面排查違法使用未辦理使用登記的電梯。
居民自建房、別墅按照《家用電梯制造與安裝規范》(GB/T 21739—2008)等制造、安裝的電梯,不得對外開放經營使用。
如需提供給公眾使用,應當按照現行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相關標準要求進行改造等施工,并履行施工告知、監督檢驗和辦理使用登記。
督促尚未交付使用小區(特別是安置房、回遷房小區)的建設單位強化電梯使用管理,妥善保管三角鑰匙,未辦理使用登記前嚴禁私自向業主開放使用。
排查不符合要求的雜物電梯。各市局要以餐飲經營等單位(含校園餐飲場所)為重點,加大雜物電梯排查力度,對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各類“傳菜梯”。
按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責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新安裝符合要求的雜物電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