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普寧電梯維修檢驗加裝檢驗。
做好實施過渡。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23年第14號公告,2024年4月2日(含)之后申請監督檢驗的電梯,電梯檢驗機構應嚴格按照新版《檢驗規則》開展電梯監督檢驗。對于需要在過渡期內進行書面告知的電梯,由電梯制造單位或其委托的安裝單位在2023年10月1日前,登錄電梯制造單位管理告知。
新裝電梯選型配置要求。
根據《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對于買賣雙方于《辦法》施行日期(2023年5月1日,含)之后簽訂供貨合同的電梯,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文件以及相關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等要求配置電梯,并配備符合相關標準的遠程監測裝置(雜物電梯除外)。
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土建驗收要求。
根據《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對于在《辦法》施行日期(2023年5月1日,含)之后辦理施工告知的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電梯檢驗機構在受理安裝監督檢驗申請時,應查驗土建驗收合格的相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