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關部門應牽頭搭建由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居民代表及企業(電梯供貨商、施工單位)共同參與的溝通平臺,鼓勵建立由鎮(街)為指導力量的固定協商平臺,協調加裝電梯過程中相關方的不同意見,推動解決涉及的潮州電梯管線遷改、施工安全、維護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規劃審批
符合加裝條件的申請人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提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審查建筑設計方案,按照規定組織批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日,批前公示結束后,根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技術規程》規定,依法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在規劃審批過程中,對涉及住房城鄉建設、消防、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職責的事項,應當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相關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對重大、復雜的情況,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通過聯合勘驗,收集、匯總相關部門的意見,組織專題會議審議確定。
批前公示期間,對增設電梯事項有異議的,業主應當自行協商。業主經過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等第三方組織協商或者調解,并由組織協商或者調解的第三方出具協商情況說明或者調解意見。
建設施工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建設工程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和審查、施工以及監理。業主應當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各鎮(街)分別遴選3個或以上有資質、信譽好、服務好的監理單位,供有需要的加裝電梯申請的業主參考。由申請加裝電梯的業主自行協商處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施工前申請人應當到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辦理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需要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到屬地鎮(街)辦理開工建設信息錄入管理手續。
電梯安裝前,應到區市場監管局辦理施工告知手續,再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電梯安裝過程的監督檢驗。
驗收使用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建設工程竣工后,申請人應當到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手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建設工程通過規劃條件核實后,申請人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竣工驗收并到屬地鎮(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如需到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的,需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
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在電梯投入使用前向區市場監管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后,加裝的電梯方可投入使用。
電梯管理
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共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管理電梯,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為電梯使用管理者。加裝電梯的業主未委托的,應當按照本工作方案二(二)規定,協商約定其中1個業主為使用管理者,其他業主承擔連帶安全管理責任;加裝電梯的業主發生變更的,變更的業主應當按照加裝電梯相關書面協議的約定承擔原業主的管理責任,變更后的業主與其他加裝業主重新約定維護、養護分攤等電梯管理責任的除外;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履行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定的電梯使用單位的義務,依照《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承擔相應責任。
鼓勵加裝電梯業主采用托管等模式委托專業機構管理電梯,由受委托的專業機構依法履行電梯使用管理者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