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層住宅越來越多,潮州電梯數量也越來越多,電梯引發的事故也受到大家的重視。那么,若出了問題,到底應誰擔責呢?電梯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是誰?《特種設備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對住宅電梯而言,電梯的使用單位是所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電梯必須經維保、檢測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電梯的安全管理職責有哪些?
1.聘請具有資質的電梯維保單位開展日常維護保養服務;
2.建立并長期保存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3.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張貼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
4.在電梯顯著位置張貼有效的電梯使用標志;
5.按照規定配備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安全管理人員;
6.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與救援服務的聯系通暢;
7.監督并且配合電梯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8 .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的,暫停使用,并及時處理;
9.電梯發生故障致使乘客被困的,迅速組織救援,并按照規定及時報告。
電梯維保單位有哪些職責?
1.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照《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
2.維保單位應當與電梯使用單位簽訂日常維護保養合同,維保單位每15日應當對維保的電梯進行一次日常維護保養,維護保養內容應當進行記錄,并由現場維保人員及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員簽字存檔;
3.電梯維保單位應當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維修人員應當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援;
4.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
電梯是小區業主共有財產
電梯在運行和整改中產生的費用,如更新、改造、維修費用需由業主共同承擔。作為電梯的直接使用者,業主應當愛護電梯,正確使用電梯,安全、文明乘用電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