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本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既有多層住宅加裝揭陽電梯費用政策。
根據規定,凡按照對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相關規定實施加裝電梯的,出資加裝電梯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加裝電梯個人分攤費用。提取申請人的范圍包括加裝電梯房屋產權人、配偶及產權人同一本戶口簿的直系親屬。
加裝電梯提取金額為電梯使用注冊登記當月的余額扣除規定的留存金額,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費用扣除政府補貼后的個人分攤費用。
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須至少按最新繳存基數留存一個月的繳存額(不含新職工補貼)。自電梯使用注冊登記之日起兩年內,繳存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據介紹,凡按照對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相關規定加裝電梯的,各分中心定期與當地增設電梯主管部門聯系,取得相應的加裝電梯數據。
數據包括加裝電梯產權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加裝電梯住宅地址、樓棟號和電梯使用注冊登記信息等。
職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到加裝電梯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申請提取:身份證件;婚姻關系證明或戶口簿(產權人配偶、同一本戶口簿的直系親屬申請提取的須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加裝電梯建設分攤費用的支付憑證(須扣除政府補貼金額)或相關費用證明材料;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