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站、機場、客運碼頭、口岸等公共交通場所潮州電梯客流量大,使用頻繁,故障率高,電梯安全形勢比較嚴峻。據調查,公共交通場所自動扶梯受傷人員中有不少為老人和兒童。
此外,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賓館、商場、餐飲場所、體育場館、展覽館等場所,由于人員密集,一旦發生電梯安全問題,將引發嚴重的社會恐慌。
對此,對上述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在質量和安全性能方面上有更高的要求,對公共交通場所初次安裝或者更新的電梯,要求其符合公共交通型產品相關標準;對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規定應當配置電梯停電應急設施設備。
住宅小區電梯維修資金有著落
住宅小區的電梯涉及關系復雜、矛盾突出,時常出現各類紛爭,同時,電梯修理更新改造不易、費用難落實的問題突出。規定在特定情況下需要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可以通過應急使用程序申請。此外,明確政府可以對住宅小區老舊電梯的修理、改造、更新提供資金支持。
乘梯人也有安全義務 兒童等需專人陪同
近年來,不文明乘梯成電梯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增加有關電梯乘用人義務的條款,包括不得使用明示處于停用狀態的電梯,不得在電梯內嬉戲、打鬧、蹦跳,學齡前兒童和其他行動不便利人士乘用電梯應當有專人陪同等等。
打造“智慧電梯”
潮州面臨來自電梯管理方面的城市安全問題,有必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手段強化電梯安全管理能力,為全市電梯裝上“智慧大腦”。
規定電梯安全監管部門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收集、整合、分析監管業務關鍵信息,實現監管全鏈條協調運作、監管資源合理分配、監管需求智能響應、政務服務便捷高效,協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并明確規定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數據歸集規則向電梯安全監管部門提交電梯安全相關數據,推動實現智慧電梯多方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