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舊小區改造中,人們往往關注的都是加裝潮州電梯的難題。但其實,還有一種情況同時存在,就是小區本來有電梯,但電梯已經相當“老舊”,三天兩頭出毛病。
電梯作為與人民群眾生活最為密切的一類特種設備,社會對其安全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即使一般事故甚至只是故障,也會引起較大社會影響,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恐梯’心理。特別是小區里的電梯,是每天上下班的‘必經之路’,其安全性能十分重要。
雖然當前,《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對包括電梯在內的8類特種設備提出了安全監察的總體要求,電梯作為一種遍布城市樓宇的特種設備,在安全要求、監管方式、執法手段等方面與鍋爐、起重機械等工業特種設備等有較大差異,需要制定專門的法規,采取針對性的監管方式,保障其安全使用。
近幾年,多地積極制定電梯專門的地方條例、規章等,但各地標準不一的立法讓電梯相關企業無所適從,希望國家能夠制定電梯法規,統一要求。地方法制部門也反映,雖有地方立法,但在推廣強制責任保險、明確安全責任主體、落實電梯維修及更新改造費用標準等方面,還需通過《電梯安全條例》提供統一的法律支撐。
電梯涉及民生保障,應對其安全性要提出更高要求,不僅要求預防和減少事故,還要預防和減少故障。安全監管方面也不能簡單采取常規的封停、罰款等以罰代管的執法手段,而要幫助相關單位落實有關整改措施,做好監督和服務,消除隱患,保障群眾乘用電梯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