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電梯安全涉及房屋開發建設、設備制造安裝、使用管理、日常維護保養等多個環節,涉及樓宇建設單位、電梯生產單位、電梯產權單位(或共有產權)、使用管理單位、維保單位等多個主體。目前存在著各方責任不明晰、安全主體責任未能有效落實的問題。
在房屋建設環節
有些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為壓縮建設成本,存在減少電梯數量、縮減電梯載客人數、降低電梯選型配置水平、忽視電梯質量等現象。強調了房屋建設單位應當對電梯井道、底坑、機房等依附設施的設置和土建質量負責,并按照建筑設計規范等要求,保障電梯選型和配置符合相關規定,滿足乘客乘用的需要。
在制造安裝環節
針對部分電梯生產企業降低產品質量搶占市場的行為,規定,電梯生產企業不但要對電梯制造、安裝質量負責,還要做好在用電梯的跟蹤監測,為使用管理單位提供技術服務等。
在使用環節
根據法律,電梯所有權人應當對電梯的使用與管理負責。但住宅電梯一般是多業主共有,業主再委托物業公司對電梯實施管理,這樣物業公司即承擔電梯的使用與管理責任。
實際工作中,因業委會難以對物業實施有效監督,一些物業公司對電梯投入資金不足、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造成電梯加速老化、帶病運行等現象。特別是有的物業公司“以包代管”,錯誤認為將維保業務承包給維保單位,自己就不需要履行管理責任。
強調了電梯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管理人應保障電梯使用安全,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相關管理人員,對電梯做好日常檢查,對維保工作進行監督,做好值班,乘客困梯要及時安撫,及時通知維保單位實施救援等。
在維保環節
針對目前電梯維保企業規模水平參差不齊,存在部分維保企業低價競爭、偷工減料、流于形式等問題,強調維保單位要保證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一方面要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另外還要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在得到電梯困人等信息后,快速到達現場實施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