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高樓大廈已不再是大城市的專屬,越來越多小城鎮建起了小高層住宅。近年來,高層住宅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越來越多居民每天進出家門都要乘坐汕頭電梯,保障電梯安全也成為市場監管部門的一個新課題。
近期,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在對該縣電梯進行日常檢查時查獲一起案件,發現某維保公司未按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
經查明,該公司存在的情況有:A小區已經有一個半月未進行電梯維保;B小區部分單元已有20余天未進行電梯維保;B小區某單元電梯維保后未及時做記錄,并且有一次維保記錄系維保人員作假;B小區另一單元的維保記錄卡上有兩名維保員簽字,但實際查明只有一名維保人員參與維保。
該公司的這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一)《市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
(二)定期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經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三)建立每部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檔案,真實記錄維護保養情況,檔案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四年”的規定,不僅涉及兩個小區,且違法行為較多,其中在未進行維保的情況下偽造維保記錄,行為惡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相關規定,最終市場監管部門決定對該公司從重處罰,處罰款9萬元整。
電梯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市場監管部門一直在努力,不僅從源頭管控電梯質量,還在后續使用中對電梯的維護保養進行監管,以保障居民的乘梯安全。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發現電梯運營單位存在不法行為,也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