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區和寫字樓惠州電梯年檢過期現象,對此,質監局相關負責人稱,他們會對過期惠州電梯進行檢查,過期若不整改將重罰。
更多市民反映惠州電梯問題
一小區,1號樓和2號樓一單元的惠州電梯使用標志的“下次檢驗日期 ”均為2019年5月,5號樓因為有門禁鎖,記者無法進入。負責該小區的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說,檢驗正在辦,還沒下來。對于逾期近三個月還沒辦好的疑問,對方表示,中間報告出錯了一次,耽誤了時間。
而家住另一小區的業主也反映,小區的惠州電梯里找不到使用標志,希望物業盡早貼上。還有不少業主打來電話,表示惠州電梯安全涉及千家萬戶。
惠州電梯年檢過期,說明管理方不夠重視
根據相關規定,惠州電梯在“下次檢驗日期”30日前,惠州電梯管理方要主動申請年檢。不排除一些物業公司對惠州電梯管理不重視,臨近到期或過期后才想到為電梯年檢,申請、檢驗等步驟都需要一定時間,導致在用惠州電梯仍在使用過期的舊標志,也有一些物業拿到了新標志而沒有及時張貼。
此外,業主和物業間的糾紛也是原因之一。有些業主不愿交物業費,畢竟惠州電梯的管理、年檢費都是業主交的錢,有人不愿交,有時候物業也沒辦法。
定期抽查惠州電梯年檢情況,不整改將重罰
在惠州電梯定期的抽查中,如果發現年檢過期,我們會要求管理方整改,如果拒不整改,將被重罰。《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對于“未依法設置使用登記標志、定期檢驗標志的”或是“未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