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加裝潮州電梯,備受街坊關心,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民生話題,但由于涉及的住戶眾多,費用、溝通、操作、日后維護等問題較多,舊樓加裝電梯向誰申請?有業主不同意怎么辦?安裝費用怎樣分攤?
1.哪些樓梯樓可以裝?
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或者合法報批手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層及以上的多業主無電梯住宅都可以安裝電梯。
2.誰來申請?
業主或者業主代表可以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業主人數超過5人的,應當推選不超過5名業主作為代表。
業主可以委托原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安裝企業、增設電梯咨詢服務機構等提出申請。
增設電梯的住宅屬于房改房的,業主可以委托原房改售房單位提出申請;原房改售房單位已經關閉、破產、撤銷,其住房維修基金已轉歸其上級主管部門管理的,也可以委托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辦理。
3.需要哪些人同意?
經過本單元或者本幢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如果增設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4.向誰申請?
業主形成書面協議后委托設計單位現場勘察是否具備加裝條件,后向國土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
5.書面協議應包含哪些內容?
確定電梯使用管理者。
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及其籌集方案。
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及其保養維修費用分擔方案。
與不同意增設電梯的業主進行協商,以及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資金籌集方案。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由業主協商確定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