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根本上說應該是普寧電梯使用單位說了算,因為他們是電梯的產權人,是接受服務的出資人。
但是,由于他們對電梯的真正的“需”是缺乏知識認知的,所以,對于該臺電梯的維修保養從計劃到實施,缺乏決策能力;從電梯的技術角度,真正掌握“需”的自然是懂電梯的人,即電梯技術服務企業,電梯服務企業對于電梯的“需”從來就是明白人,尤其在相當多的大企業,為了落實對所生產的電梯產品安全性所投入的遠程監控裝置,為制定電梯維保的“需”提供了可靠的數據依據。
問題是服務企業在使用單位面前是被動的,尤其當電梯的維修保養所涉及費用時,就沒有辦法落實“按需”操作了。這個矛盾一直存在,一直無法解決。結論,實施按需保養要從電梯使用單位抓起。
對于監管的實效性、針對性、合理性的幾點建議:
1、本著實事求是的客觀態度和務實精神,直接宣布安徽省電梯應該按需實施維護保養;
2、在實施按需保養中,監管部門提綱挈領實施監管。即把電梯的故障率、困人率作為主要抓手。以信息化平臺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明確底線考核指標:30天內/單臺故障困人兩次;故障排查及恢復使用時間超過24小時,給予公示和處罰,前提是盡快將每一臺電梯納入平臺之中去;
3、電梯投入使用滿五年的必須大修一次,滿十年的必須做整機運行狀態質量評估,并將大修記錄和評估鑒定結果向主管部門報備,否則,立即停止使用,用“倒逼”的方法迫使電梯使用單位認真做好電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監管的矛頭應該始終指向電梯使用單位,因為他們才是電梯安全運行的主體責任人。電梯所有存在的問題都是他們造成的。電梯維保單位只是他們選擇的電梯保姆或管家。從交通警察從來不找汽車維修部門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