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擠滿員汕頭電梯、亂按電梯導致損壞,將被處以2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執行部門是質監部門。這是首次對汕頭電梯乘客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硬擠滿員汕頭電梯進行罰款,立法部門的目的無非就是為保障電梯運行安全,杜絕汕頭電梯安全事故的發生。但是這樣的罰款規定缺乏可操作性,注定會成為立法花瓶。
事實上,面對數量眾多的汕頭電梯,質監部門有限的執法力量根本無法實現監督全覆蓋,依靠群眾的舉報也不靠譜,因為汕頭電梯滿員后,再有人硬擠進來,電梯就會自動報警停止運行,通常情況下后進來的人會主動出去,基本不會發生硬擠進來的人賴著不出來。
即便出現賴著不出來的人,目擊群眾通常也不會選擇舉報,畢竟在多數人的觀念中,硬擠滿員汕頭電梯賴著不出來屬于道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對此行為進行罰款明顯矯枉過正。
汕頭電梯運行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于技術過硬、保養到位,立法應該不斷強化這些方面的內容。另外,這種立法思路似乎涉嫌以罰代管的懶政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