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拉貨、搬家、運東西”“大閘蟹我選×××”“來××優選,購中秋好禮”……一走進自家小區的汕頭電梯,就置身于各類型的商品廣告中。而對于誰與這些廣告商對接、廣告內容是否經過篩選,業主一概不知。
電梯廂內、樓層電梯間等小區內公共區域遭遇廣告侵占和“轟炸”,已成為不少小區居民的吐槽點。誠如有些網友表示,居民樓電梯廂內除了圖文廣告,還有LED屏幕,且能播放聲音。每天走進電梯,想不看都不行,哪怕低頭,也能聽見聲音。當然,還有就是一些廣告內容很低劣,不僅污人眼而且容易給孩子帶來不良影響。
小區公共之地被廣告“轟炸”顯然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中的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這也就意味著:一則,廣告不能繞過業主進入小區;二則,業主享有物業公用部分經營收益權;三則,小區內的廣告設置及收益分配并非沒有規矩約束。
紓解小區廣告泛濫擾民現象:
靠法律規范
專門規定虛假、低俗廣告一律不準進小區,在小區電梯等地方設置廣告時,必須上報審批合格才能發布,對小區公共部分收益歸屬等問題作出規范,也值得借鑒。
物業管理須增強法律意識
以電梯設置廣告為例,物業管理增加公共收益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出現侵權行為,業主可以起訴。所以,物業方面不能只想著廣告收益,對業主的合法權益也須尊重。一方面要保障廣告內容的合法合規性,另一方面在收益上也應做到公開透明,讓業主心中有數。
當充分發揮好業委會的作用
小區業主入住后,一旦條件成熟,應該盡快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對小區廣告的引入、收益的分配等問題與物業公司進行交涉,也便于維權。所以,對于小區業主,應該重視業委會的建立與高效運作。而政府相關部門有必要引導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
從業主的角度來看,對于小區內廣告“轟炸”現象,沒有必要忍氣吞聲。對于因廣告所引發的相關問題,可以向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舉報,還可以起訴物業公司,從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然,業主希望有一個舒適的居住環境,這就更需要業主自身對小區涉及公共利益時多些責任意識,而不能任由不法行為的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