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業主許先生反映,自己所居住的住宅樓于2018年開始加裝汕頭鋼架結構電梯工程,近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所建電梯未按圖施工并涉嫌違建,同時給部分業主的日常進出和水表抄查帶來不便。受影響業主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但問題始終未得到妥善解決。
業主:大樓加裝電梯工程與附圖不符
許先生居住的住宅樓,2016年底大樓中部分住戶牽頭啟動了加裝電梯項目,項目征得了大樓中超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后于2017年11月底得到建筑規劃許可并開始施工建設。用許先生的話來說,“加裝電梯的工程本來是好事”,然而電梯井框架在施工過程中,業主就發現“與設計圖紙不符”,遮擋部分房屋的門窗。
在發現加裝項目會給部分業主造成影響后,他于2020年7月向規劃部門反映。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派人來現場查勘后,于2020年9月4日回復稱:該電梯井框架“與《建設規劃許可證》附圖不符,涉嫌違法建設”,并指出根據相關規定,該違建應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負責查處。
隨后,許先生等業主通過12345渠道將復函交給了街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科,但加裝電梯的施工仍沒有停止的跡象。經繼續向城管執法局反映問題后,業主于2020年11月收到執法局的答復意見稱,執法隊已到現場勘查,但因專業技術的原因,無法確認與附圖不符的準確位置,因此需與規劃局共同勘察后,依法進行查處。
后續,施工仍沒有停止。今年元旦前后電梯建成并投入使用,卻出現了令人尷尬的一幕——許先生日常進出的房屋后門因太靠近電梯的位置而無法打開,原來抄查水表的位置也被電梯擋住。
一樓業主的房屋后門因電梯墻遮擋無法打開。許先生等業主質疑,既然規劃部門當時已判定該電梯井框架“與《建設規劃許可證》附圖不符,涉嫌違法建設”。行政判決書也認為建設單位依照規劃許可規范要求嚴格按圖紙施工。那么,執法部門為何不暫時勒令建設單位停工呢?
定性意見:電梯現狀與批準要求基本一致
執法隊隨后會同電梯建設方及施工人員到現場調查,對比規劃報建資料再次對該電梯井框架進行核查,要求電梯建設方請專業的第三方測量機構進行測量。2020年11月3日,電梯建設方聘請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對加建電梯與住宅樓的平面關系進行測量,并與規劃圖紙進行對比,發現在建電梯現狀與報建批準要求基本一致。
執法隊將上述情況報告城管局,請求城管局協調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該址電梯加裝工程作出規劃定性意見。2020年12月31日,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向執法局復函“該電梯工程實測尺寸、位置與規劃報建基本一致,符合《城鄉規劃條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技術規程》相關規定。”
門窗被擋無法抄表等問題,將協調多方解決
針對受影響業主提出的“門窗被遮擋,水表無法抄查”等民事維權問題,街道辦表示,將按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便民措施十三條》文件規定,搭建溝通協商平臺,協調各相關方的不同意見,推動解決加裝電梯過程中涉及的管線遷改、施工安裝、維護管理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