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物業管理,那么小區揭陽電梯出現問題,業主該通過什么方式維修才符合規定?
據了解,電梯屬于特種設備,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為保障電梯的安全運行,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廠家或者有資質的維保單位進行,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
業主私自聯系的電梯維護人員是否有電梯檢修維保資質、是否按照相關操作規范來維護電梯等問題都沒辦法監督,一旦因此引發電梯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揭陽電梯維保必須有合同
住宅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使用單位與有相應資質的電梯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按照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和合同約定定期對電梯進行維保。
使用期限超過十五年的;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的;遭遇水浸、火災、地震等災害;其他需要進行安全評估的情形。電梯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安全評估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對電梯進行更新、改造、修理;未進行安全評估或者安全評估不合格的,均不得繼續使用。
揭陽電梯維保必須有合同
更新、改造、修理住宅小區電梯所需資金按照下列方式籌集:
已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申請使用;
揭陽電梯維保必須有合同
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的,對費用承擔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相關業主承擔。相關方對更新、改造、修理方案或者費用籌集方案等達不成一致的,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使用單位、業主代表和房產部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共同商議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