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居民小區的潮州電梯里都安裝了電子廣告屏,安裝之前,居民們知曉嗎?
左右兩邊是平面廣告,加上靠近門開的地方本來就有一個電子廣告屏,視覺污染是非常嚴重的。他發出來一個通知,一個潮州電梯監控系統,應該用不著這塊電子屏大概30乘以50厘米這么大一塊,肯定有做廣告的用處.
不少業主都持反對態度,物業并沒有與業主進行溝通,公告也是后來才貼出來的。對此,小區物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回應說,監控和屏幕是一體的,
對于安裝電子屏是否告知過居委會,在和居委會的一次會議上,口頭上通知過,物業從沒有說起過裝廣告屏的事。
物業和居委會會進一步協商解決。如今在高層住宅小區,潮州電梯內加裝廣告已是普遍現象,能不能裝、要經過什么流程?
利用物業共用部分從事廣告、商業推廣等活動的,應當經業主大會或者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同意,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二分之一以上要裝的就裝。業委會要知道物業公司和廣告公司簽的合同,廣告費多少應該是明明白白,業主知道這是我們的收入可能就會支持。物業會說,盡管業委會沒有,我是為你們創利呀。但是從法規上面說,不符合。
按照規定,廣告所得的公共收益,公共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潮州電梯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無論如何,保障業主的知情權始終是第一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