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高齡”惠來家用別墅電梯,應當繼續維修,還是直接進行報廢、更換?明確電梯使用年限為15年。住宅電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者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經安全技術評估確認已無法保證安全,且無改造、維修價值的應當報廢。
但到目前為止,國家尚未出臺相關法律明確電梯整機的強制報廢年限。老舊電梯維護、修理或更換,都由居民、物業、社區以及主管部門因地制宜,共同磋商落實方案。
國外也有使用超過100年的電梯,哪個電梯配件壞了就換哪個,對整機沒有強制報廢要求。因此,電梯運行的安全考量,使用年限不是唯一標準。
目前,電梯維保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由原廠授權或委托專業公司進行;二是由電梯使用單位雇用第三方服務公司進行。
但是,某些小區物業為節省開支,常以較低價格聘用第三方維保公司,對電梯日常維護不加管理,導致電梯維保徒有形式。通過壓低維保價格,更多低質低效的維保企業占領市場,劣幣驅逐良幣,導致電梯維保水平整體下降。又由于相關法規未對維保員的工作管理做強制要求,使得維保人員大量接活,將電梯維護保養做成了“走馬觀花”。
此外,物業管理能力不足,大量業主拖欠物業費,小區維修基金不能及時到位等問題,也影響電梯維保。保障電梯運行安全,監管十分關鍵。目前,行業監管部門通過抽查方式,對全市電梯安全狀況進行把關;對于故障高發區域的電梯,派出專家現場檢查,給出改進辦法;對于出現重大事故的電梯維保單位,作出罰款、整改甚至取消資質的處罰。近年來,已有6家電梯維保單位被取消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