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小區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就惠州電梯費漲價一事發生糾紛:一方認為翻倍漲價幅度太大,難以接受;另一方稱優惠結束了,恢復原價。到底誰是誰非?
業主王說,他購買了住宅后,每年都按時繳納各項費用,雖然與物業公司處得不是十分融洽,但也相安無事。今年11月初,物業公司的一項收費打破了小區的平靜,業主們的生活起了波瀾。
原來,該小區以前的惠州電梯費是每年360元,今年收費時,卻一下子漲到每年1020元,漲了近兩倍。更讓業主們難以接受的是,物業公司規定,不用電梯的業主也必須交50%的費用。業主們詢問漲價的原因,物業公司稱是因為惠州電梯運營不掙錢。
物業方面的解釋是否合理?
這一類物業服務的糾紛,業主應該團結起來,選出代表或者委托律師來進行集體談判。如果這個物業公司的服務確實很差,業主也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把物業換掉,但是這里面又涉及到招標的問題。
對電梯費的收取國家是怎么規定的?包不包含在每年繳納的物業費里面?
取決于具體的合同。如果合同中寫了公共資源費,那就部分再另收電梯管理費,如果沒有寫,或者是在額外訂立合同時就清楚寫明惠州電梯費需額外交,這就是合理的,但是能不能漲價?能漲多少?這可能就要畫一個問號了。
國家有物業收費的標準嗎?
惠州電梯屬于特種安全設備,所以通常在比較正規的電梯轎箱里面,都能看到一個專門的名牌,上面寫明了上一次檢修是由誰完成的,負責人是誰,聯系人是誰等信息。
這些都是我們安全生活法特種設備相關法規的明文要求,而且一般來說,惠州電梯的安裝、運行包括生產都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因為它涉及到不特定公眾的人身、生命安全,所以它是非常重要的一種設備。
因此,惠州電梯相應的運行維護保養也是有資質要求的,在一般情況下,大多數物業公司本身并不具備直接具備這種資質,所以它們都會外包給相應的惠州電梯公司。如果涉及到具體的費用,我們首先要看當時雙方簽訂的合同,如果合同有明確的約定,雙方就按照約定來執行,如果約定不明確,雙方就需要重新進行協商討論,從而解決這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