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電梯安全相關:xx有限公司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
被處罰對象名稱:xx電梯有限公司;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主要違法事實:
經查明,當事人持有有效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從事電梯安裝(含修理)經營活動,承接電梯的維護保養工作,合同期限為2021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3日。2022年6月29日,當事人未按技術規范要求的30個項目對電梯(設備代碼:3****************2)、7幢2單元東側電梯(設備代碼:3***************2)進行維護保養。
于2022年7月1日在維護保養人員未佩戴安全帽的情況下,未按技術規范要求的30個項目對電梯(設備代碼:3***************6)進行維護保養。
截至2022年7月4日被本局查獲時為止,當事人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梯進行維護保養。當事人電梯維保費用每臺每次保養費用為169.6元,維護保養成本為150.95元,共計違法所得為55.95元。
行政處罰種類、依據: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行政處罰內容:本局決定:
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
二、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55.95元;
三、對當事人處以罰款40000元;
以上合計罰沒款40055.95元,上繳國庫。行政處罰履行方式: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