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小區都會入駐一個物業,本意是幫助業主來管理小區,但是很多時候,業主總覺得自己交了物業費,小區內的公共設施損壞也該物業負責,然而物業也是有苦難言,自己收的那點物業費就只能維持物業的運轉和維護,公共設施損壞費用,根本就支付不起,有這么一個小區,業主不愿用維修金,還去打市長熱線投訴,結果潮州電梯復檢不合格,這下業主都得靠雙腿爬10層樓了,我們一起來看看。
小區已經建成將近20年了,算下來也是屬于老舊小區了,小區最高樓層是11層,配有11部電梯,這么多年下來,電梯也開始出現問題了,在此前就有兩部電梯面臨大修問題,當時物業是準備動用維修金,也得到了大部分業主的同意,為了讓業主出行順利,物業先墊付了7萬元維修費。
然而在電梯修好后,少部分業主就開始鬧起來了,不愿意讓物業用維修金,另外還更換了二次加壓供水設備花了4萬余元,這些通通都是物業支付的,這些不同意的業主理由是這樣的,認為維修費都應該從物業費扣除,雙方的關系從這里開始就僵持起來了,此后逐漸開始有業主帶頭拒絕繳納物業費。
在近期電梯過了已經年檢期限,由于電梯使用這么久了,很多零件都到了需要直接更換的地步了,不然年檢肯定是過不去的,物業也是打算用維修金來過年檢,然而有些業主還是不同意,后面更是有業主打了市長熱線投訴,執法人員對小區電梯做了一個復檢,結果11部電梯全都不合格被責令停止運營,而物業由于被拖欠物業費和支付了兩次維修費用,早就承擔不起了。
物業正式貼出了通知,停止向該小區提供服務,也停止運營11部電梯,這消息一出來,很多業主都在怪那些起了壞頭的人,明明到需要動用維修金了,他們卻還是咬牙不同意,另外物業可能是真的虧錢了,面對業主的質問,直接回復要么請成立業委會換新物業來,要么同意動用維修金,并把此前物業墊付的一起補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