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高層揭陽電梯問題頻發,是換還是修?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但作為機電類特種設備,目前國內沒有規定電梯定期強制報廢年限。因此多位聽證會參加人提出,應考慮像汽車一樣對老舊高層電梯設置強制報廢期限。
換新費用對老舊高層建筑是個大問題。建議,借鑒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籌資經驗,由政府或其他單位給予一定補貼。應考慮在住宅一個使用周期(70年)內正常更換兩次電梯的實際,在高層住宅房屋建設或銷售中提前設定??顚S玫碾娞莞鼡Q資金。
很多老電梯的配件難以購買,需要提前預定,如果有一套系統能夠監控電梯安全狀況,就可以提前對可能出現的故障進行預測,也可以檢測出哪些零件老化需要更換,防范可能出現的事故。
立法應考慮加強老舊電梯數字化改造和硬件保障。采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分析得出老舊高層電梯故障率高的影響因素權重,加強對物業服務單位或使用單位以及維保單位實施及時精準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管理。
“新房舊梯”現象普遍,保修是否要延長?
一般產品投入使用頭幾年故障最少,電梯卻相反。應急處置平臺大數據統計,乘客電梯就發生困人故障四成發生在使用年限為1-5年的電梯上。
現象的原因:這一時段電梯處于新安裝設備的磨合期,同時在裝修階段運送水泥黃沙及建筑垃圾、搬運超寬超長家具都會導致電梯故障,因此需要專業維保。但就在這個時間段往往因為過保導致維保缺席——目前行業內慣例是兩年保修期,但是不少小區往往完成入住要4-5年時間。
延保成本不應由廠家或消費者承擔?!靶路颗f梯”問題實質是開發商作為民事主體在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過程中的誠信問題?!伴_發商交付給居民的房屋應當是全新的,這個全新當然包含全新的電梯。
如果開發商在交付之前使用買房人才有權使用的電梯,為自己的盈利性活動如裝飾或安裝設備服務,那么這屬于借用他人物品獲利的行為,理應對物品權利人進行補償。開發商利用買房人的電梯屬可以理解的行為,但這一行為的賠償應當由獲益者開發商來補償,把責任轉嫁給生產企業有失公平,因此電梯保修期限應當從房屋交付時起算,并由開發商向生產企業購買延期保修來補償業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