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裝汕頭電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可以進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質,提升群眾幸福指數,廣大居民對此呼聲很高。
加裝電梯住宅所要達到的層數,房屋性質,是否征收、拆遷等實施條件。基本原則主要明確了加裝電梯在組織實施、項目審批、業主協商三方面的基本原則:
在組織實施方面,要求是各鎮街、相關職能部門要科學組織,密切配合,協調推進,扎實做好我區加裝電梯工作。
在項目審批方面,要求強化質量監管,做好綜合驗收,簡化審批流程。
在業主協商方面,要求突出業主主體地位,完善協商機制,充分尊重廣大業主的意見。
加裝條件和實施主體
1、要求相關業主充分溝通,充分協商,在此基礎上按照《民法典》第278條的規定進行民主表決。
2、既有住宅建筑堅固安全,加裝電梯后應滿足結構安全和抗震設防標準要求。
3、加裝電梯應符合城鄉規劃、建筑、消防等有關要求和規范,電梯擬設位置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范圍內。
4、項目方案合法合規、科學合理,制定電梯加裝、管理、維修、保養、更新方案,增設電梯工程費用預算和籌集方案,電梯運行維護費用分擔方案,加裝電梯的施工安全責任和運行管理安全責任落實方案等。
實施程序和資金籌集
加裝電梯的具體程序,主要包括簽訂協議、編制方案、方案公示、規劃審批、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后期維護和使用七方面內容。資金籌集方面包括三部分:
1、居民自籌,
2、鼓勵有條件的原產權單位給予適當的資金扶持,
3、財政補助按照“先建后補”的原則,按每臺電梯安裝總費用的40%。
相關要求和保障措施
加裝電梯除滿足電梯使用功能外,不得通過加裝電梯增加或變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間。相關房屋產權發生轉移的,受讓人自該房屋轉移登記之日起,承接和履行轉讓人的權利和義務。
1、加裝電梯服務范圍內相關業主及電梯使用單位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保障電梯的安全使用。
2、明確各相關部門、鎮街、社區、專業經營單位職責分工,完善機制體制,共同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實施。
3、裝電梯不需重新辦理占用土地手續,不需補繳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