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潮州電梯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電梯安全-設 想:
1.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土建工程的設計與施工,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電梯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相關設計規范,保證施工質量。
2.禁止在電梯井道內使用石棉等危害健康的建筑材料。
3.電梯選型、配置應當與建筑結構、使用需求相適應,滿足電梯正常使用和安全、應急救援、消防、無障礙通行等需要。
4.電梯安裝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土建施工、監理、電梯制造等單位對涉及電梯施工的土建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電梯施工。
5.電梯制造單位和相關標準對電梯機房正常運行有環境溫度控制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落實電梯機房空調等環境溫度控制措施,確保電梯正常運行。
如何進一步保證潮州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質量?設 想:
1.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由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施工,電梯制造單位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
2.老舊電梯制造單位已注銷的,電梯改造、修理也必須由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施工,并對改造、修理后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
3.禁止受委托的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轉委托或變相轉委托安裝、改造、修理業務,杜絕層層轉包。
4.禁止使用將國家明令淘汰或已經報廢的零部件,以及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無型式試驗證明的安全保護裝置和其他主要部件。
5.針對電梯安裝、改造、修理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補充規定施工前書面告知電梯主管部門、采取施工安全防護措施、禁止私設技術障礙等義務。
如何規定潮州電梯所有權人和電梯使用單位?設 想:
1.電梯所有權人承擔電梯更新、改造、修理、維保、檢驗檢測、日常運行、保險等相關費用的義務和履行電梯安全管理的義務。
2.共有產權的電梯,由共有產權人共同承擔相關費用和共同履行電梯安全管理的義務。
3.明確電梯所有權人為電梯使用單位;新安裝未移交使用的電梯,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出租、出借帶有電梯的建筑物使用權,并明確約定電梯使用單位的,建筑物所有權人為電梯使用單位;電梯所有權人委托其他單位履行電梯安全管理義務的,受委托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
4.受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電梯使用單位的義務;業主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由全體業主協商確定的實際負責人履行電梯使用單位義務;業主協商不成的,由電梯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協調和督促確定;經督促仍不能明確管理主體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停止電梯使用。
如何規定潮州電梯使用單位的管理義務?設 想:
1.電梯使用單位應當依法辦理電梯使用登記,使用單位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電梯使用單位變更登記;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住宅小區業主自行管理的,應當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
3.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真實的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可以采用電子化方式;
4.在電梯轎廂內顯著位置張貼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標志》、使用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應急救援電話,按規定保管和使用機房鑰匙、電梯層門鑰匙及安全提示牌;
5.對維護保養作業進行現場監督和確認,配合做好現場安全工作,并將確認資料納入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6.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確保電梯運行監測裝置和緊急報警裝置正常使用,保持電梯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發生乘客被困故障時,應當立即組織救援;
7.保持電梯廳門、轎廂內干凈整潔,保持機房、井道、底坑干燥、無滲漏水,確保電梯安全運行的溫度、濕度、照度等環境要求,保持電梯轎廂內通信信號覆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