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絕大多數的老舊小區,由于缺乏揭陽電梯等配套設施,居民上下樓的問題日益突出,群眾要求改善居住條件的意愿十分強烈,尤其老年人群對加裝電梯的呼聲較高。
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作為一項社會高度關注的民生工程,對于完善老舊小區住宅使用功能,促進無障礙環境建設,適應老齡化社會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質等具有重要意義。
2019、2020年國務院連續兩年將“支持加裝電梯”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為深入貫徹中央有關精神,讓人民群眾在城市建設發展中得到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亟需通過規章立法來進一步規范、推進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明確“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導、各方支持”的工作原則,實行業主“自愿發起、自主決策、自籌資金”的工作模式,堅持“大家的事由大家商量著辦”,通過基層民主協商,發揮業主主體作用。二是堅持“最小干預”原則。
適用的老舊小區住宅有哪些?
“國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權屬,建成年代較早、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或者計劃,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層(含)以上非單一產權的無電梯住宅”。同時明確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和功能明顯不足的保障性住宅、單位自管房需要加裝電梯的,可以參照執行。
加裝電梯相關資金的籌措渠道有哪些?
(1)堅持“業主主體”,加裝電梯所需的建設、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由相關業主共同承擔,業主通過簽訂協議書明確不同樓層的資金分攤比例和費用;
(2)為體現政府對加裝電梯民生工程的支持,市、區(縣)兩級人民政府可以安排專項資金對加裝電梯給予補助,用于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建設、管線遷移等事項的補助;
(3)打通業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渠道,幫助居民進一步緩解資金籌集壓力;
(4)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技術服務等方式參與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不斷拓寬加裝電梯資金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