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于7月3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眾留言系統咨詢揭陽電梯維修改造的有關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給予了答復。
問:
您好。我居民小區2004年、2005年安裝的200部電梯中有的需要一般維修,有的需要重大維修,有的可能還要改造。請問下:
1.三種情況都只能找原電梯廠家進行嗎?可以找其他電梯廠家嗎?
2.這三種情況都要按新的定檢規定(1#、2#修改單)內容進行維修、改造嗎?
3.這三種情況都要按新的電梯檢驗標準進行監督檢驗嗎?
答:
1.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電梯的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如果是2014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電梯,參照《特種設備安全法釋義》,可以按以往的工作方式進行;
2.改造修理的內容根據設備狀況需要而定;
3.改造和重大修理需要監督檢驗,一般修理不需要監督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