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加裝揭陽電梯但業主內部意見難統一。
有三棟組成,共約116戶,均為樓梯房。小區業主她于1998年入住該小區一棟三單元,如今已近花甲之年,由于腿腳不便,每當上下樓梯時都感到困難。
我家住五樓,每次出門走樓梯都十分辛苦,后因為交通事故導致膝蓋及髖關節受傷,在醫院做了手術,現在每次爬樓梯都覺得膝蓋疼痛難忍。
當推進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時,便與樓棟內其他業主協商加裝電梯事宜,但居住在低層的業主并不贊成。“一樓的兩戶業主不同意,經過一番努力,仍然達不成共識,這讓我們無可奈何。”
該樓棟大部分業主加裝電梯的呼聲強烈,在征集意見期間,有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表示同意,便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至今仍未通過審批。
根據相關規定,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只要向相關職能部門報批,并取得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即可,我們樓棟已滿足這個條件,但至今卻遲遲沒有通過審批,這讓我們感到很疑惑。
王先生和妻子已年過七旬,常年居住在八樓,妻子因患病行動不便,至今已有三年沒下樓。“我們迫切希望能裝好電梯,能帶老伴出門看看。”
由于該樓棟業主大多為上班族,只有他相對有空閑時間組織加裝電梯工作,但他面對相關程序卻感到力不從心,希望有關部門能簡化審批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