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安全規定中,規劃乘坐潮州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行為規范,同時也明確了相應的處罰。
公眾乘坐或者操作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應當遵守安全使用說明和安全注意事項的要求,服從有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遇有運行不正常時,應當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離。
乘坐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使用明示處于非正常狀態或者停用的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二)強行開啟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層門、轎門、箱門或者強行阻擋關門;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險化學品搭乘乘客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四)破壞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警示標志等相關設施設備;
(五)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行為。
乘坐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不遵守相關規定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