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年來汕頭住宅汕頭電梯保有量大幅增長,老舊電梯逐年增多等問題,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強我區住宅電梯安全監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部門監管責任、抓好重點環節,加強電梯安全綜合監管,形成合力,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
《意見》明確在建設項目招標時同步對電梯進行招標,推動“電梯設備+維保服務”一體化的采購模式,建立電梯源頭采購聯動機制;
梳理、明晰各鎮街、市場監管、房產、住建、發改、安監等電梯安裝、維保、使用、監管等各方責任,開展聯合執法,加強綜合監管;
要求強化落實電梯生產、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對沒有物業管理、維護保養和維修資金的“三無電梯”以及存在重大隱患的電梯進行全面排查,多措并舉綜合整治,加強預警分析,完善電梯維修資金使用機制,進一步加強隱患治理與更新改造;
要求建立維保單位市場退出機制,推動電梯維保市場從“價格競爭”轉為“質量競爭”,促進電梯維保質量持續提升;
建立健全物業企業信用監管機制,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重點解決全區保障房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的全面覆蓋問題;
加大電梯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倡導安全文明乘梯,提升群眾安全意識。
此外,為縮短電梯應急救援響應時間,快速有效處置電梯困人故障,《意見》決定范圍內組建電梯二級應急救援體系,其中一級電梯應急救援單位為電梯原簽約維保單位,二級電梯應急救援單位為特定區域內的志愿電梯維保單位。
經過自愿申請、審核,優選轄區電梯維保單位作為二級電梯應急救援單位,以街鎮為網格,進行同步應急救援,確保以最快的速度解救被困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