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汕頭電梯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所擁有或者管理的電梯在運行期間造成乘客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各種商店、辦公樓、企業、旅店、醫院、學校等處電梯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經營人都可以根據需求進行投保,一般作為場所責任保險的附加內容予以擴展承保,也可以應客戶需求設計專門的保險方案予以承保。
電梯責任保險主要承擔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地點安裝的電梯(包括客用電梯、貨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和自動扶梯)在運行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搭乘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者運載財產的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負責時,保險人按照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電梯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還包括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
同款產品不同公司賠付意見不一
上述在保險責任表述上基本一致,但是具體列舉的保險責任和免除責任范圍懸殊。例如,對于本案中受害者的故意行為所致的損害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超載等情形,有的保險公司列為保險責任,有的保險公司列為除外責任,有的保險公司不涉及。對于同一款保險產品,各家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和免責范圍不一致,有利的一面是反映了各家不同保險公司對風險判斷不一樣,但是在保費接近的前提下,產品表述差異性懸殊,不利于保險公司內部進行展業培訓,不利于保險行業對外開展營銷。專家建議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等機構牽頭,建立保險行業統一的風險數據庫,擬定類似于其他行業的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本市電梯投保成硬性指標
目前電梯安全投放使用的前提是必須由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為在用電梯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在這個過程中,相關監管部門發現個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沒有及時為新安裝電梯投保,或對在用電梯采取選擇性投保、投保臺數和維護保養臺數明顯不符等問題,會進行嚴格處理。
根據《設備安全法》規定,電梯維保單位和維保人員進行了嚴格而細致的要求。在處罰力度方面,《設備安全法》實施后,將對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提升到國家法律的高度,大幅提高處罰金額。對于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方式,也由原來的責令限期改正,變為直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