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質監局召開揭陽電梯等特種設備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工作推進會,開展電梯安全攻堅戰,重點對超期未檢電梯或檢驗不合格揭陽電梯展開綜合治理。“超期未檢”及“檢驗不合格”揭陽電梯仍在使用的,一經發現,將處以最高30萬元罰款。
各區質監部門要對問題電梯還未完成整改的,做好揭陽電梯安全監管大會戰工作總結和后續監管工作,做好掛牌督辦電梯后續監管和服務工作,督促使用維保單位盡快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各區質監部門還應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幫助使用維保單位分門別類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對于“無物管、無維保、無維修資金”的“三無”揭陽電梯,要報請地方政府,發揮鄉鎮街道基層政府作用,協調有關部門解決,重點落實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落實維保單位、落實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籌措等。對已完成整改的建檔問題揭陽電梯,開展針對性的監督檢查,防止原有問題死灰復燃。
《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揭陽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在用電梯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揭陽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但江城仍有部分在用電梯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暗藏安全隱患。
市質監局負責人提醒揭陽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對在用揭陽電梯要按規定及時報檢,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近期,市、區質監部門將組織專項檢查,對各區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電梯進行全面排查,如發現仍在使用的,將按規定責令停止使用,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典型案例在媒體上公開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