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揭陽電梯安全風險,結合本地實際,擬制定實施意見,以推廣“電梯綜合保險”為基礎,全面推動建立“保險+服務+物聯網”電梯維保維修新模式,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
鼓勵實施“電梯綜合保險”服務誠信承諾制,由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制定“電梯綜合保險”服務誠信承諾書示范文本。
在“電梯綜合保險”服務合同中明確保障事項、服務內容等,并提倡 “電梯綜合保險”服務合同涉及的各方主體依約履責。
支持“電梯綜合保險”承保保險機構通過物聯網技術和專業技術隊伍,搭建電梯風險管理平臺,對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的電梯運行情況進行安全監控、數據分析、風險預警,提供電梯安全技術支撐。
根據《物權法》關于“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相關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電梯屬于單元或棟業主共同所有,單元或棟業主享有電梯使用權并承擔電梯維保、維修費用的義務。
據此,“電梯綜合保險”的保費按照誰受益誰投保的原則,可在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公共收益中列支,具體可在管理規約、物業服務合同中進行約定。涉及農民集中居住區和征地拆遷安置小區的,可由屬地政府出資購買。
鼓勵有條件的區(市)縣,對購買“電梯綜合保險”給予適當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