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揭陽電梯物聯網未安裝或安裝無法使用的情況進行專項查處整治。
未裝揭陽電梯物聯網或無法使用
某小區電梯因智能化裝置不能正常使用,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予以查封。
根據《市電梯安全條例》第十四條第七項之規定“配備、管理和維護具有運行參數采集和網絡遠程傳輸功能的智能化監測裝置;確保電梯智能化監測裝置和緊急報警裝置能夠正常使用。”執法人員要求該小區停梯整改。
未裝揭陽電梯物聯網或無法使用
疫情當下,電梯物聯網能發揮其特殊的監管作用。
電梯的物聯網系統利用物聯網技術,電梯智能裝置實時感知電梯運行狀態,通過網絡發送至應用平臺,對所采集的數據進行分析處理,實時診斷和分析電梯遠程故障,及早發現安全隱患.
實現安全預警,并可提前作預防性維護,防止電梯帶病運行,大大提高維保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