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電梯出事或有偶然性,也肯定有必然性。電梯出事后,必須對同一品牌特別是同一型號電梯的危險性高度警惕,及時排除隱患,避免同類悲劇重演,這正是從國家到省、市部署緊急排查的意義所在。
無論電梯屬于哪個單位,只要是公用電梯就關系到公眾生命安全,公眾對其品牌和安全性就應有知情權。
即便是質監部門提供了涉事品牌扶梯的具體位置后,也還被發現有“糊涂賬”。個別地方并未見到扶梯的蹤影,商家也已從超市變成了酒店,而有關部門提供的電梯使用單位還是超市,懷疑電梯檔案資料已經是幾年前的。
這到底是資料更新不及時所致,還是別的原因?
另外又有報道指出有與涉事電梯同型號電梯并未在公布之列,不管是這些電梯掛了XX的馬甲,還是別的原因,既然存在安全風險,為何不進行逐一排查并詳細公布排查結果?
諸多電梯事故已經證明,有的是電梯設計和技術固有缺陷,有的是人工操作不當和維護不周,而監管不力往往也難辭其咎。因此,電梯監管部門在事故后的應對,應該有所反思與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