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電梯曳引鋼絲繩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判廢:
a) 斷絲:
1) 斷絲分散出現在整條鋼絲繩,任何一個捻距內單股的斷絲數大于4根。
2) 斷絲集中在鋼絲繩某一部位或一股,一個捻距內斷絲總數大于12根(對于股數為6的鋼絲繩)或者大于16根(對于股數為8的鋼絲繩)。
b) 磨損:磨損后的鋼絲繩直徑小于或等于原鋼絲繩直徑的90%時。
c) 變形或損傷:鋼絲繩出現籠狀畸變、繩股擠出、扭結、部分壓扁、彎折的。
安全風險
存在電梯鋼絲繩斷裂或打滑、轎廂跌落的可能,并造成設備、建筑損壞、以及人員傷亡事故。
電梯因安全鉗動作,或沖頂、蹲底造成轎廂架變形或損傷,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且無法修復的,應判廢:
a) 轎廂地板傾斜大于其正常位置5%。
b) 轎廂架的下梁、上梁、或立梁發生扭曲的。
c) 轎廂架與井道內其它部件距離小于規定最小值。
d) 轎廂架出現脫焊、材料開裂,影響電梯安全運行,且無修復價值的。
安全風險
轎廂架變形或損傷有可能導致安全鉗誤動作、轎廂與井道部件撞擊、或墜落,從而使乘客受到傷害。
轎廂受外力或環境因素影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且無法修復,應判廢:
a) 轎壁、轎頂嚴重銹蝕、穿孔。
b) 轎壁、轎頂嚴重變形、破損,加強筋脫落。
c) 玻璃轎壁爆裂。
d) 轎廂地板嚴重變形、開裂。
安全風險
轎廂的不安全因素,有可能對電梯乘客和維護人員造成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