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十來天,業主們整天是望樓興嘆,他們住這棟樓高達 11 層,因為汕頭電梯故障,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到底怎么回事呢?
電梯停運 愁壞業主
五十多歲的翁大媽住九樓,每天除了出門買菜倒垃圾,還得帶三歲的小孫子出門遛彎兒,如今電梯壞了,大媽累得夠嗆。相比起來,八十多歲的朱大爺就更遭罪了,因為患中風,出行只能靠輪椅,這十天來,大爺楞是沒離開家門一步。不僅朱大爺,這幢單元樓里年紀大的業主,都被迫宅在了家里。
好好的電梯,怎么會突然停運呢?在電梯口看到一則通告,上面寫著:由于 502 室的水流進了電梯,導致電梯損壞,預計會在一周左右恢復。
電梯不予維修 原是費用扯皮
按理說,電梯壞了,物業應該第一時間聯系維保部門上門維修,為何停擺了十多天呢?翁大媽說,這是因為維修費用卡了殼。502 的住戶遲遲不愿意拿出維修費,物業就一直不維修。眼看物業承諾的一周時間早就過去,損壞的電梯依然無人維修,業主們心里拔涼拔涼的。一位業主吐槽:物業不能因為跟一家的賠償談不攏,就讓整個樓棟的業主都跟著代災吧。
那么,關于電梯維修,502 室的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到底因為什么扯皮呢?
涉事業主:電梯損壞另有原因
孫老太是 502 室的業主,她承認是自家的水管爆裂,導致電梯進水損壞,也愿意賠償。不過孫老太和家人認為,水管爆裂屬于意外,并不是他們人為造成的,再加上房屋坡度設計不合理,才導致水流向電梯,這和開發商的施工有關。而物業就此讓他們負擔所有費用,他們不能接受。
律師:先賠償再追償
那么,電梯的維修費到底該誰來承擔呢?師表示,按規定,誰損壞誰賠償,如果業主覺得電梯坡度設計有問題,可以自行取證,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水管爆裂是物業維保不到位或由于開發商的責任導致的,再通過法律手段向物業進行追償,來挽回損失。
這下總算明白了,這事扯皮的雙方都有問題。說白了就是"橋歸橋、路歸路",業主方面以施工不當為由拒絕賠償,站不住腳。而物業方面因為賠償談不攏,故意拖延電梯的維修,也不對。這事兒看上去是偶發,進一步調查發現,其實背后還有著更深層次的原因。
深層次原因:物業費收繳不齊
維修費談不攏只是他們不愿意修電梯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還是物業費收不上來,這幢單元樓居住的大多是拆遷安置戶,一共二十二戶,按期支付物業費的只有六戶。
王經理表示,除非這 16 戶把物業費繳齊了,否則物業公司不可能承擔電梯維修費,也不可能對電梯進行維修。于是,這事就擰巴成了一個"死結"。
那么,"死結"有沒有辦法打開呢?
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包括電梯在內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也就是說,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物業都沒有權利讓其他業主不使用電梯,也不應當用這樣的方式,給業主施加壓力。所以,物業公司以收不到物業費為由剝奪業主的電梯使用權,完全沒有道理。
物業的做法固然不妥,但新聞評論員浩宇同時認為,物業公司不是慈善機構,小區業主享受了物業服務,就有按時繳納物業費的義務,拖欠物業費,只會讓矛盾一觸即發。雙方都要換位思考,問題才能早日解決。
解鈴還須系鈴人,當務之急,物業公司趕緊讓電梯恢復運轉,而業主欠下的物業費也得按協議買單。凡事合情合理、依法處置,矛盾才能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