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電梯噪音頻頻穿過墻壁傳進業主的臥室,在夜間很難入睡,而一大早又被吵醒。臥室正好與單元的電梯一墻之隔。小區開發商工程部負責電梯的一位工作人員昨日證實,“電梯在運行過程中,墻體低頻傳動引起共振,從而在臥室內造成噪聲。”
物業公司出示了一份噪聲測試明細,測試結果為36.1分貝。小區開發商工程部的負責人稱,根據國家《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臥室的噪聲級為夜間不應大于37分貝,按照標準,36.1分貝并未超標。
查閱《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發現,以睡眠為主要目的,需要保證夜間安靜的房間夜間噪聲排放限值不超過30分貝。
不過,“標準”中明確提到,該排放標準僅適用于“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
這類噪聲問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地方沒有明確作出規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予以調解。
調解不成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告知投訴人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小區開發商工程部負責電梯的工作人員稱,目前正在向公司高層請示,擬對電梯進行降噪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