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電梯安全維修保養相關內容分享:某電梯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案。
普寧電梯基本情況:2023年6月6日,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線索,依法對某小區所使用的電梯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在該小區監控中心查看14棟電梯轎廂監控錄像,監控顯示,2023年6月1日18時57分,1名維保人員進入轎廂更換維保標志,隨即離開。
在此之前和之后均未再進入普寧電梯轎廂。從監控上看,維保人員未打開操縱盤上的檢修箱對“轎廂檢修開關、停止裝置”進行保養,未測試轎廂應急照明、報警裝置和對講系統,未測量轎廂平層準確度。
普寧電梯維保記錄顯示:最近一次維保時間為2023年6月1日,普寧電梯維保記錄上相關維保項目維保結果均打了“√”。某(中國)電梯有限公司在對使用單位為某小區電梯的維護保養中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普寧電梯處理結果: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該公司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